一般项目: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文艺创作;会议及展览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广告设计、代理;咨询策划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租赁服务(不含出版物出租);专业设计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平面设计;广告制作;翻译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日用百货销售;音响设备销售;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灯具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