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艺创作;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、投资管理、资产管理等活动(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);创业投资(限投资未上市企业);企业管理;企业管理咨询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文具用品零售;办公用品销售;办公设备销售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出版物零售;出版物批发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