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艺创作;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会议及展览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礼仪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(需备案)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图文设计制作;平面设计;动漫游戏开发;专业设计服务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文具用品批发;日用百货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