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、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从事体育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、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从事语言能力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、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心理咨询服务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面向家长实施的家庭教育咨询服务;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企业管理咨询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