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(需备案);互联网数据服务;远程健康管理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租借道具活动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公园、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;娱乐性展览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;面向家长实施的家庭教育咨询服务;招生辅助服务;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从事语言能力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从事科技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