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营业性演出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国内贸易代理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体育中介代理服务;园区管理服务;平面设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数据处理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乐器批发;乐器零售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