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歌舞娱乐活动;电影发行;电影放映;电视剧发行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网络文化经营;演出经纪;营业性演出;电视剧制作;测绘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摄影扩印服务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文艺创作;安全咨询服务;礼仪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政府采购代理服务;工程管理服务;工程造价咨询业务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音响设备销售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