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办公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体育中介代理服务;体育健康服务;体育赛事策划;体育竞赛组织;体育保障组织;体育用品设备出租;体育经纪人服务;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;体育场地设施经营(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)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服装服饰批发;鞋帽批发;音响设备销售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