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商务秘书服务;礼仪服务;科普宣传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企业管理咨询;市场营销策划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;办公设备耗材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住宿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