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制作;音像制品制作;电子出版物制作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电影发行;电影放映;电视剧发行;网络文化经营;互联网信息服务;基础电信业务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平面设计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;软件开发;网络技术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