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制作;音像制品制作;电子出版物制作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电影发行;电影放映;电视剧发行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婚庆礼仪服务;文艺创作;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体育竞赛组织;体育经纪人服务;租借道具活动;图文设计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品牌管理;平面设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