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电影制片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文艺创作;票务代理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平面设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服装服饰出租;婚庆礼仪服务;礼仪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广告发布;包装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电视剧制作;电视剧发行;电影发行;建设工程设计;旅游业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