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网络技术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体育经纪人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;网络文化经营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营业性演出;互联网信息服务;演出经纪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