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电视剧制作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网络文化经营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食品互联网销售;互联网信息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日用百货销售;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物联网应用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会议及展览服务;品牌管理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