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营业性演出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礼仪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品牌管理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文艺创作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3D打印服务;打字复印;办公服务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;礼品花卉销售;租借道具活动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