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;矿产资源勘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;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;地质灾害治理服务;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;地质勘查技术服务;基础地质勘查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;环境应急治理服务;土地整治服务;土地调查评估服务;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;生态环境材料销售;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