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咨询策划服务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;食用农产品初加工;办公用品销售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电视剧制作;电视剧发行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