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平面设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企业管理;电影摄制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;品牌管理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