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电视剧制作;演出经纪;广告发布(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 一般项目:电影制作;文艺创作;知识产权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体育竞赛组织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摄影扩印服务;礼仪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市场营销策划;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;企业形象策划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