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广播电视节目传送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影发行;电视剧发行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一般项目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通讯设备销售;软件开发;计算机系统服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平面设计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房地产咨询;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;软件销售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广播电视设备制造(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)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电影摄制服务;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