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电影制作;电影摄制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服饰制造;版权代理;机械设备销售;照明器具销售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音响设备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从事语言能力、艺术、体育、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营业性演出;演出场所经营;电视剧制作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建设工程设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