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音像制品制作;电子出版物制作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广告发布(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文艺创作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平面设计;商标代理;版权代理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招投标代理服务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