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环境卫生管理(不含环境质量监测,污染源检查,城市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)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森林公园管理;城市公园管理;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;城市绿化管理;游览景区管理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城乡市容管理;市政设施管理;名胜风景区管理;环保咨询服务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;橡胶制品销售;机械设备租赁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