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网络文化经营(仅限音乐);互联网上网服务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传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专业设计服务;工业工程设计服务;工业设计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数字技术服务;软件开发;互联网数据服务;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咨询策划服务;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中医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